【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 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3-05  发布人:OK138太阳集团  浏览量:32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中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合理确定选题。其中,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内容,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 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二)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 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 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 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 材料。

(二) 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五、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国家档案局给予重点项目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申报单位2026年3月9日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 (https://servicel.saacgov.cn) (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向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提交。逾期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审核。

七、校内申报安排及资料报送

校内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3月9日15:00请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5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x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OK138太阳集团科研处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9416597

附件:附件3.4.docx

编辑:马培

初审:徐青青

终审:张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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